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报考程序
考生应根据以上报考条件自审报名资格,即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准备证明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此认证报告。
2、网上报名及缴费
(1)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
(2) 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招生单位会对照片进行审核,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3) 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请认真核准相关信息(例如毕业证书号码、学位证书号码、报考领域等)并打印。
3、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得到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并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应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注意: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参加全国联考
(1) 全国联考即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 2015年全国GCT考试日期为10月25日。
(3) 考生可登录学位网,2015年10月15日后,下载并打印全国联考准考证。
5、学校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报名
(1) 资格审查。GCT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通过该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持《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可联系所报考学院咨询。
(2) 专业考试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缴纳报名费200元。
6、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2;面试着重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专业考试的具体时间,考生可于GCT考试成绩发布一周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