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首都经济大学研究生更好的规划课程学习,加强导师对学生的指导,要求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学生和导师根据培养方案,协商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以及专业课为必修课,选修课请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学分进行选择,不能少选。跨学科课程需要选择,暑期学校课程在开放选课时再选。
学生在9月28-10月11日上网提交“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导师审核
导师于10月20日前审核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见附件2。
导师审核后,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原则上将不再做修改,请各位导师务必按照专业要求,积极指导学生选课。
三、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要确保每个学生均完成了培养计划的制定并且导师均审核通过,从系统中导出“已提交培养计划学生信息表”,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10月27日前提交培养办。
四、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务必于10月20日17:00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导师审核,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本学期起培养计划制定结果将视作课程预选结果,课程如因计划人数不足开课条件将不予开课;2017级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第一学期(即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课已经开设,制定计划时需与实际选课情况保持一致。
不制定培养计划可能导致部分课程无法开课,同时学生本人的学分及毕业审核将出现问题,所以请同学们务必在导师指导下慎重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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