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初复检、双盲送审工作均已结束,现将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学位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通知,按要求登录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答辩信息的填报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还应在答辩后,根据通知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工作信息平台”内容的填报。
二、答辩时间
2017下半年答辩时间为10月30日-11月17日。答辩方式、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的相关信息,学位申请人可于答辩期开始前一周询问所在学院。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应将全套学位审批材料交还学院办公室,以免影响学位审批。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可点击:
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三、答辩PPT制作及答辩网络直播
博士、硕士生答辩必须制作、使用PPT,以完整介绍学位论文基本情况。制作好的PPT应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或学院教秘老师,未制作PPT不得参加答辩。答辩PPT填写要求可点击:
博、硕士PPT答辩演示基本要求
为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师生重视程度,发挥优秀答辩的榜样带动作用。本次将继续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网络直播,请学位申请者认真准备。
四、学位论文的打印装订与交送
双盲送审的研究生应等待抽检结果,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未被送审的研究生,应与所在学院和导师及时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最终修改工作。
1、论文打印装订
关于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询问所在学院。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后,可以进行打印与装订。如有对论文封面颜色、写作格式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点击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应注意使用新版学位论文封面。
2、论文提交
纸质版定稿: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硕士一式3份,博士一式4份。提交时应保证论文封皮颜色、内容格式、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情况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不合格的论文不予接收。
电子版定稿:应同时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见图示)。定稿上传功能将于11月中旬开放,此前无法上传。点击“修改”按钮后才可上传。
五、学位证书照片的提交(仅在职人员)
EMBA、春季法硕、同等学力人员应提交纸质、电子版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其它全日制学位申请人如未在校采集照片,可联系培养办(64496802)补采集。
1、纸质版照片提交
办理答辩资格审核时未提交纸质照片者,须在答辩前将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专业)提交至诚信楼812室。
2、电子版照片上传
11月25日前,上述人员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与纸质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见图示)。要求是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照,大小限制在14K以内,分辨率约为150*210,图片格式为JPG,须保证照片清晰。
我办不解答关于调整照片大小的问题,若有技术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员,提交照片须限制大小,大于14K的照片将无法上报学位。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