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校内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的通知》(京教助〔2017〕4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北京建筑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校内贷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与北京银行协商贷款审核发放事宜,请各学院在认真调查、在《2017年绿色通道名单》中提交申请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2016-2017学年北京银行批复贷款名单》(名单见附件1)的基础上,对校内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数、申请额度等信息进行统计,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填报信息见附件2);
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贷款需求额度按学制计算。
“新增”指首次申请校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续放”指非首次申请校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即北京银行批复贷款名单中的学生。
二.校内国家助学贷款为一次审批、一次签订借款合同、分次发放。各学院应组织准备申请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见附件3),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根据现行政策,同一学年度,同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因此,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校内国家助学贷款。
四.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生所填信息,做好本学期贷款工作并做好学生按时还贷的诚信教育工作。
五.请于10月18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bucea.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到西城教一楼107。
联系人:薛东云 联系电话:6832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