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已经发布,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重点为工业与信息产业培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测控技术、物流工程、自动化等专业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含高工)以上职称的教师4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人。研究生导师3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人。同时,学院还聘请了30余位国内外知名教授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
第一条 根据 学校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修订)》的通知要求和规定,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三条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成员由书记、主管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导师代表和两名研究生学生代表七人组成。
第四条 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均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条 获得 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无故不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北京邮电大学道德规范管理办法》;
(3)因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研究生。
第七条 评审办法
1、博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不分等级,奖学金金额为1.2万,比例为100%
(2)第二学年开始在基本学制内,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比例为20%,奖励金额为1.8万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80%,奖励金额为1.2万元,根据科研学术表现(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申请专利、科技奖励等情况)综合动态评定获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3)第一学年的学位课程有不及格者在第二学年不能评一等学业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0.8万元,二等奖学金为30%,奖励金额为0.4万元
(一)第一学年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时的成绩进行评定,一般按照以下原则:
1) 以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第一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参加行政保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学习第一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对于考取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序,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北邮自动化学院的学生,调剂来的研究生按研究生入学成绩高低排在第一志愿报考自动化学院的学生之后。
5) 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照录取当年的初试成绩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第二学年所有研究生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表现等 综合 评定。
1) 学习成绩 为 研究生选的所有学位课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平均分 。
2)科研表现由导师根据上一学年在课题组的整体表现打分 , 满分为20分 。
3 )综合评定成绩为 学习成绩 *80%+ 科研表现分数。综合评定成绩 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 )学位课程有不及格的不能评一等学业奖学金;
5 )在上一学年参与学院助教、助管、助研工作但不认真者,本学年不能参评一等奖学金。
(三)第三学年,由导师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科研学术表现(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申请专利、科技奖励等情况)综合动态评定获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 评审结束后,其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九条 参评研究生需要提交材料:
1.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材料的清单
3.由院教务科出具的成绩证明
4.论文及检索证明
5.相关获奖证明
6.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17年11月起执行,解释权在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以上就是关于2017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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