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化大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7-2018年度2015级、2016级、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下面简称“2017年化大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在北京化工大学下发的2017年化大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和《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化大校发〔2014〕10号)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部门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注意:研一评选细则可以不同于其他年级。
2、各培养单位根据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学生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提出申请。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11月1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评选结果(附件3)、评审细则及评审报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至changjunying@bipt.edu.cn,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处汇总获奖名单,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11月17日上报汇总名单至北京化工大学研工部。
三、其他
各培养依托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应高度重视,统筹指导,严格评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宣传指导工作,对研究生讲清目的、意义,提高研究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认识;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率。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