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地质大学在研究生院综合通知公告栏目里发布了关于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博士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扩大优秀博士生生源,推进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改革,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就本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1、资格考核:进入硕博连续学习第3学期的2016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2、中期考核:进入博士阶段第3学期的2016级博士生。
二、考核程序:
1、本次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中地大研字【2015】25号)执行。
2、本次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12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
①《2016级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结果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
②《2016级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
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通过考核结果名单。
3、培养处将委派督导员督查资格考核过程,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把关不严的考核,可提请培养单位重新考核。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一周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培养处。
三、注意事项
1、在考核过程中,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导师评选的重要性。通过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2018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招生学科、方向等须与《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2、工作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处联系。
联系人:苗老师,电话:67884110,电子邮箱:miaocug@163.com。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