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39号)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录取的研究生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查职责及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复查工作由研究生部牵头组织,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处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查内容及要求
1.复查内容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2.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实施。依据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通过对包括但不限于录取登记表、新生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学生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审核、对比、检测等方式,以及学历电子注册等渠道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
3.体检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校医院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休学、退学的建议,并及时通报相关学院。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A01-303),对疑似情况的,要书面上报具体问题及佐证材料。研究生部将会同监察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对疑似情况进一步核查。审查发现问题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对研究生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制,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如有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沟通不畅、工作不认真、复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的研究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投诉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310-857903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310-857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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