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161号)文件精神,2017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上报名额:博士论文8篇,硕士论文9篇
二、参选论文对象
1.申报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答辩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申报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原则上已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前8名的(名单见附件4)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前9名的必须申报(名单见附件5),除此之外若想申报须特殊申请。
2.不能申报参选的论文范围:
①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②涉密的学位论文。
三、工作时程计划
1.各科室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2日。
2.各学院报送学校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3.学校审查时间:2017年11月14日。
4.学校上报材料时间:2017年11月15日。
四、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1.申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
命名要求:10159_100104_201010045_LW;各字段含义:10159(学校代码)_100104(二级学科代码)_201010045(学号)_LW(“论文”首字母),下划线为半角字符;二级学科代码可在研究生院网站,首页--研院概况--授权学科中自行查找;专业学位的学科信息可以按照相近的学术型二级学科代码来填写。
2.申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摘要电子版(PDF)
命名要求:10159_100104_201010045_ZY
3.《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1份及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1套
命名要求:10159_100104_201010045_TJB
注:推荐表内填写的已发表学术论文,须在“刊物名称”栏内注明该期刊的影响因子(IF值)。
请单独提供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其中已发表学术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有检索证明者须附检索证明;获奖及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出版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4.《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1份
命名要求:XX学院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①各院系报送材料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
②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与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一致。
③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④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以上材料及电子版,各学院于11月13日16:00前报送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