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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7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1-11 13: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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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定于2017年11月19日对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1月19日,9:00—11: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校区启铸恭温楼E-223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人员类别

  参加2017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国家考试和所有学位课水平考试合格的学员

  四、资格审查的内容及要求

  1、申请人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后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确认。

  2、申请人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已盖学院公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审登记表(已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的学员还需要携带从中国学位与研究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了个人学位信息截屏打印版原件)。

  3、申请人携带按学位授予要求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https://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登陆个人账户,查询个人通过的相关科目序号和成绩,并将合格证编号按填入申请表。

  5、申请人进行现场照相,费用自理(该照片为学位证书的证件照,请大家务必注意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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