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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总论课程评价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7-11-14 17: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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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课程名称:《经济法总论》授课老师:姚海放。姚海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对经济法课程的评价

  个人简历

  2013.7-2014.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6-2008,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工作人员;

  2003-200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0-200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20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研究领域

  经济法总论、企业公司法、消费者法、产业法、法律经济学

  社会兼职

  《法学家》杂志编辑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副县长(挂职2007.4-2008.5)

  荣誉奖励

  2015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

  2007年、2010年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提名奖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成立20周年“经济法学优秀成果奖”(2012年)

  2010-2011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

  2008-2009、2009-2010、2010-2011、2011-2012学年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

  2011-2012学年中国人民大学“十佳班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

  2009-2010学年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课程评价

  2017年9月9-10日,姚海放老师为经济法专业上了一节非常精彩的《经济法总论》课程。同学们上课的积极性非常高,对老师上课都是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老师讲课非常生动有趣,并且和同学们有非常好的互动。

  经过两天的课程学习,同学们都受益匪浅。上课的两天,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没什么特别的,对于姚老师来说,可不一样了,9.9是姚老师40岁的生日,9.10是教师节。在如此特殊的日子,姚老师还是选择从北京飞到深圳,为我们深圳的学子们授课,在此,我代表所有法学班的同学们向姚老师表示感谢并发出祝福,祝老师生日快乐,教师节快乐!

  经济法专业的同学只有17人,加上民商法的同学们一共有三十人左右,但这并不影响老师讲课的热情。首先,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了简单的沟通,问询了大家的本科专业及职业,以及大家报读法学的原因,对大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初步的了解!然后姚老师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了两天的课程安排。接下来,课程正式开始!老师讲课生动有趣,非常注重和同学们的互动,在课程中经常会抛问题给同学们,加强大家的思考及积极性。最喜欢老师讲解的案例,都是当今社会比较热

  门的或者最近发生的事情。课程结束后,老师为大家讲解了论文相关的内容,也分享了作为一名硕士导师的心得,告知大家如何选题,如何联系导师,如何准备答辩,加强了大家对答辩环节的重视。有这样为学生着想的老师,真是我们学生的幸福啊!

 

  债与合同课程评价

  课程名称:债与合同

  授课老师:姚辉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个人简历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日本东京大学(日本文部省奖学金博士后研究人员)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

  社会兼职

  《法学家》杂志副主编

  《判解研究》杂志执行主编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协会副会长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特约专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专家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荣誉奖励

  2001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

  2002年12月获中国人民大学2001~2002学年“华为奖教金”。

  2003年9月获北京市高校首届教学“名师奖”。

  2003年主讲《民法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3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

  200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民法学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之一)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005年9月《21世纪民法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之一)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课程评价

  2017年9月23-24日,姚辉老师为民法学专业的同学上了一节非常精彩的《债与合同》课程。上周姚辉老师来深圳上过一堂讲座,许多同学都提前去听过了,所以这次同学们上课的积极性非常高,对老师上课都是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老师讲课非常生动有趣,案例丰富。并且和同学们有非常好的互动。

  姚辉老师上的《债与合同》是中国人民大学独有的课程,其他学校只有《债法总则》和《合同法》分开的课程。所以对于此门课程有丰富的独特见解。加上姚辉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并且参与多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学术水平极高,有非常多的真实案例,在课程上一个又一个独特的案例抛出来,把学生们带入情景中,引发学生的热烈讨论,各式各样的独特见解,给予学生多种思考模式,生动形象的引入课程里的知识,深入浅出,虽然参与这门课程的学生大部分是法本,从事法学专业的学员,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的学生属于非法本,并未从事法学专业,但是也能通过上这门课程学习到非常多的法学知识,平时也可以运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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