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校将对2015年度立项的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定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下午16点(京时)
地点: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会议室
二、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验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须以PPT的形式进行汇报,重点围绕课题实施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答辩,汇报时间严格限制在8分钟以内。
2.评审专家质询并打分,汇总后形成结题结果,以决定是否同意结题。
三、结题验收提交材料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一式六份(套印)。
2. 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六份。
3.《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一份(附件3)。
以上材料须在2017年11月29日之前报研究生处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分钟到达评审现场,拷贝汇报材料,并将结题成果原件带到答辩现场。
2.如有特殊情况,可由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但须提前向研究生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