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是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初审、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的招考方式。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初试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应用能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的高级人才。
二、选拔组织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流程及结果。
3.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三、招生专业、方向、导师及招生计划
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四、选拔基本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相关学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2018年7月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报名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工作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要求参见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
2.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外语语种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二外英语、二外日语、二外俄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和二外西班牙语。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一项。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折合百分制60分);
②托福(TOEFL)成绩90分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其他语种提供相应的国家级语言考试通过证书或该语种国家语言水平证明,由研究生院委托专家评估鉴定认可。若无外语能力证明,所有语种均须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组织的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并通过学校划定的及格线,其他录取原则见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
3.在相关学科领域成绩优秀、成果突出。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以上的书面推荐意见。
5.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可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 。申请者需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需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列):
(1)《报考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
(4)反映申请人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3.初审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4.综合考核办法
报考人数8人(含)以下的导师(方向),笔试完成后次日进行面试,其他导师(方向)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①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专家组的综合考核。
由招生导师组织,成立由7名(含)以上相关学科教授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以上两部分成绩相加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决定录取名单。
折算公式:最后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由导师专家组命题,考察申请者理论水平。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专业基础占50%、综合口试占50%。其中:
专业基础: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和考生自我评价材料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评价。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综合口试:根据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趋势和培养要求,通过听取考生个人陈述,以现场作答、考核小组提问交流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研究计划、科研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口试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②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5.拟录取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审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2018年北京语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2018年1月5日 — 2018年1月31日。
2.报名网址见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通知。
3.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
4.2018年3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初审结果。
5.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1029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3470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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