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博士生不调剂录取。
4、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5、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定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学校签定双方协议。
6、体检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入学报到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缴纳。2018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