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学位办〔2017〕2号),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6〕57号),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相关单位协商一致,并与研究生院沟通,主动提出撤销学位授权点申请。见下表:
上述学位授权点已于2017年12月25日经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撤销上述学位授权点。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1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有任何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0532-8698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