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2018年度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形式审查、项目答辩、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已结束。按照《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7]99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和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评审结果
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及自治区转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名单见附件一。
二、相关要求
1.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申请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备案(一式一份)。如果题目有修改,请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与项目申报书一起反馈给研究生处管理科。
2.通过专家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申请者,需要下载《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协议书》(附件二),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于2018年1月8日前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处管理科,统一签订立项协议书,以确保资助项目能够按期结题。
3.学校资助的项目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基金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