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对象:
2016级硕士研究生、2015、2016级博士研究生(含MBA,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评选规则: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大事。
(3)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有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4)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班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身体健康。
以上六项均表现突出的可参评优秀研究生。
评选程序和办法:
1、组织领导
(1)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领导,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
(2)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指导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组织。
(3)以班为单位,由党、团支部和班委会组成评选小组。
2、评选程序
(1)优秀研究生在研究生个人总结及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小组提名,班评选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候选人报学院。
(2)学院根据班评选小组提名,征求导师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
根据上述评选办法,经管学院拟定评定方法如下:
1、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按照班级总人数的10%进行取整分配
2)获得过校级“五星党支部”题名的班级额外增加一个名额
3)学院所属的学生组织各分配一个名额,由学生组织评比出的候选人不占用班级名额
4)鉴于名额有限,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各班级分配名额不超过3个名额
5)博士名额单独分配,鉴于15级博士参与过16年优秀研究生评比,故按3:4分配15级、16级博士名额
2、投票推选
请班长及社团、学生会负责人根据附件3中各班级及学生组织的分配名额,组织统一投票选举。根据投票结果排序,并按照分配名额的200%填报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如:SY1708x班,分配名额2人,则组织班级投票选出4名同学,被选出的4名同学填写优秀研究生申请表,经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评审后,最终从4名同学中选出2名候选人)
在对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复核后,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评选奖励:
优秀研究生填表记入本人档案,并发证书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原则上,专项奖学金每人每年度只能获得一项,不重复获得。请负责人进行候选人题名时,自动排除已经获得过以下奖励的同学(包含三星、CASC奖学金、航空管理、校长奖学金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获得其他奖学金。获得过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的同学(博士)不得再次参评。
请各班长及社团、学生会负责人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1月12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评选结果(附件1: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以班级或社团为单位打包)、附件2:优秀研究生汇总表)及评选过程(如投票截图等)电子版发至buaa107@126.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优秀研究生申请表-班级/社团”。如有问题,请联系82314843。
以上就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优秀研究生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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