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物资学院关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发布,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学位论文二次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1.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修订)》排版,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督促导师严格把关。
2.重合率检测
研究生部将于2018年2月26日对准备参加学位论文二次答辩的研究生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研究生请2月25日将学位论文(查重稿即盲审稿)发至指定邮箱:13552430913@163.com。检测值﹤20%的视为“查重”通过,20%≦检测值﹤40%给一次修改机会,检测值≧40%直接延期毕业。
2月28日各科研秘书将《北京物资学院论文提交申请表》(导师签字)收齐后交至崇德楼616。
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后果自负。
3.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经审查同意接受申请的硕士学位论文,须经3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匿名评阅,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阅位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
4.论文答辩
各学院请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组织学位论文二次答辩工作,答辩结果及答辩成绩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部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二、论文终稿提交
各学院请于2018年4月5日之前,将学位论文二次答辩通过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纸质版、及修改定稿后的论文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3552430913@163.com,邮件附件名称必须严格按照 “专业+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完整)”要求写,中间连接号“+”。
注:研究生部拟定于2018年3月下旬对2018届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资格审核并上报学位会,学生若未按期完成相关的论文提交、查重、评阅、答辩、定稿程序,则自动延期。
以上就是北京物资学院关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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