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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大学单证在职研究生学位审批具体工作要求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8-03-01 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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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大学在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其中,2018年北京大学单证在职研究生学位审批具体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北京大学单证在职研究生学位审批具体工作要求

  1、学生在校门户补充学位基本信息,提交论文信息和电子版论文,打印相关的材料。包括:1信息审核表(2份,无需工作单位盖章)2AB档案封面(1套)。

  2、具有有效资格的往届未获学位者,学生应在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之前,提交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至学位办审批(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见本通知“附件一”)。

  3、导师登陆校内门户—科研业务—我的学生—录入导师评语、打印导师评语表格并签字。

  4、评阅管理。需要教务老师(秘书)维护论文评阅人名单,打印1论文评阅人聘书2学术评议书。评阅结束后,教务老师录入评阅结果。教务老师、答辩秘书的管理系统登陆网址为sims.pku.edu.cn。

  5、答辩管理。教务老师(秘书)维护答辩委员会名单,打印1答辩委员会聘书2答辩审批表3答辩表决票粘贴页4答辩报告书5答辩记录。其中答辩报告书需要先打印空白表,答辩委员会签字后,秘书将内容录入管理系统后再套打。教务老师须在答辩前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答辩结束后,秘书(教务)录入答辩结果,教务老师审核答辩结果。

  6、分会管理

  分会开会前,教务老师打印1分会表决票2重新申请学位分会表决票。

  分会召开后,教务老师录入分会表决结果并维护可补授名单。然后,报请学位办审核分会表决结果后,即可在管理系统中彩色打印带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和“校长章”的学位审批表。

  7.关于学位证领取和档案归档

  各院系在领取学位证书时,向学位办公室提交《规范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确认书》和分类别获学位名单。

  各院系根据《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审批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二”)整理后,按惯例自行安排存档和寄送人事档案(B档材料密封条加盖院系公章)。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北京大学单证在职研究生学位审批具体工作要求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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