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开学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单独考试: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6、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工程管理125601(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初试、复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24日。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要求和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考生须在2024年3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
三、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制、学费
注:本文文字转载自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