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考生攻读我校工程硕士的办法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持有2012年“GCT”有效成绩考生(以下简称12考生),可持此成绩向我校申请报名参加工程硕士19个领域的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报名受理通知如下:
考生受理最低条件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适用于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工业工程、光学工程、物流工程、项目管理、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2012年“GCT”成绩外语单科不低于30分,其他单科不低于28分,总分不低于182。
(2)2012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适用于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控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2012年“GCT”成绩外语单科不低于30分,其他单科不低于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