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适应国内外汉语教育教学环境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国内外多种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其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文化传播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面向国内院校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及与中国文化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满分100分,选考日语要求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354汉语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二)复试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汉语基础与应用、文学文化分析、综合写作能力为主;面试分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重点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沟通与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综合素质、性格特征、培养潜质。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三、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学制及培养
1、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三年。第一年为课程学习阶段,主要进行专业课及选修课的学习。第二年为教学实习阶段。教学实习原则上必须赴国外进行(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遴选或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三年继续修读课程并撰写学位论文。
2、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