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等等,以鼓励学生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奖学金的具体金额、覆盖范围和评定标准可能会因年度和学校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的同学参考学校最新的奖学金政策。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一览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学业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
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为奖励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前沿探索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科技创新实践和工业化应用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不多于1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万元。
社会资助奖学金:根据捐赠协议设立奖励标准,具体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等由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此外,对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MEM)、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结合专业实际情况,针对奖励比例、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等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