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5年关于接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调剂的通知
按照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我校实际招生名额,现计划开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GCT总成绩百分位≥30%(170分含)。
2.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 原报考学校同意进行调剂。
4. 接收调剂专业为工程硕士,领域为物流工程,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
5. 考生原报考院校必须在北京市。
二、接受调剂时间
2015年12月21日-12月25日。
三、申请流程
1. 调剂生请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电子版及《2015年北京物资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发于邮箱:bwu_zzyjslw@126.com。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参加第二阶段复试。
2. 研究生部根据申请人成绩、我校招生缺额情况,划定申请调剂人员复试分数线,复试结束后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北京物资学院崇德楼621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9534463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2015年北京物资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