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是近十年来国内外发展最为迅速的应用学科之一,该学科的发展不仅对侦查、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救灾应急体系的建立乃至构建和谐社会等均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方向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造就职业化、复合型、应用型法庭科学技术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法律基本知识、严谨的科学思维、全面的法庭科学技能及鉴定执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中国政法大学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学专业(自然科学)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3年制,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课程大纲
序号 |
课程名称 |
属性 |
总课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1 |
第一外国语语 |
必修 |
72 |
4 |
2 |
讲授 |
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与实践研究 |
必修 |
36 |
2 |
3 |
讲授 |
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必修 |
18 |
1 |
3 |
讲授 |
4 |
法律推理 |
必修 |
36 |
2 |
3 |
讲授 |
5 |
法理学 |
必修 |
36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6 |
宪法学 |
必修 |
36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7 |
民法总论 |
必修 |
36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8 |
刑法总论 |
必修 |
36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9 |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
必修 |
54 |
3 |
2 |
讲授与研讨 |
10 |
刑事诉讼法学 |
必修 |
36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11 |
民事诉讼法学 |
必修 |
36 |
2 |
1 |
讲授与研讨 |
12 |
法庭科学史 |
限选 |
18 |
1 |
2 |
讲授 |
13 |
证据法学 |
限选 |
54 |
3 |
2 |
讲授与研讨 |
14 |
司法鉴定学 |
限选 |
18 |
1 |
2 |
讲授与研讨 |
15 |
法庭科学概论 |
限选 |
54 |
3 |
2 |
讲授与研讨 |
16 |
实验室认可与质量控制 |
限选 |
18 |
1 |
3 |
讲授与训练 |
17 |
法庭科学专业英语 |
选修 |
36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18 |
科研方法与文献检索 |
选修 |
36 |
2 |
3 |
讲授与训练 |
19 |
合同法 |
选修 |
36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20 |
公司法 |
选修 |
36 |
2 |
2 |
讲授与训练 |
21 |
证据调查学 |
选修 |
36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22 |
科学证据 |
选修 |
18 |
1 |
2 |
讲座形式 |
23 |
侵权责任法学 |
选修 |
36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24 |
刑法学分论 |
选修 |
36 |
2 |
2 |
讲授与研讨 |
25 |
科学哲学 |
选修 |
36 |
2 |
4 |
讲授与研讨 |
26 |
法庭审判中的科学证据 |
选修 |
36 |
2 |
4 |
讲授与研讨 |
Ⅰ |
法医病理学系列课程(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实务、医疗纠纷鉴定实务。专题讲座)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54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讲授与训练 |
Ⅱ |
法医临床学系列课程(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实务、医疗纠纷鉴定实务。专题讲座)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54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
Ⅲ |
法医物证学系列课程(法医物证学、DNA分析实验基础、法医物证学鉴定实务。专题讲座)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54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
IV |
文件检验学强化系列课程(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司法摄影学、声像资料检验学、微量物证及毒物检验学、电子数据检验学、文件检验学实务)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不少于36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
V |
微量物证及毒物检验学强化系列课程(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司法摄影学、声像资料检验学、微量物证及毒物检验学、电子数据检验学、微量物证及毒物检验学实务)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不少于36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
VI |
声像资料学强化系列课程(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司法摄影学、声像资料检验学、微量物证及毒物检验学、电子数据检验学、声像资料检验学实务)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不少于36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
VII |
法医精神病学系列课程(精神病学、法律与精神医学、心理测试与评估、法医精神病鉴定实践与理论。专题讲座) |
任选课组 |
各门课54课时,讲座除外 |
12 |
3 |
注:必修课24学分,限选课9学分,专业任选课12学分,选修课任选5门,10学分。共55学分。
(二)实习(必修课,15学分)
在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等实务机构实习3个月。
实习结束需提交实习鉴定登记表。完成鉴定30例以上鉴定报告。
实习目的:
1.掌握司法鉴定理论及基本技能;
2.比较熟练地掌握鉴定方法和程序;
3.能够正确把握一般案件的鉴定意见(结论);
4.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鉴定报告;
5.针对具体案例,能够运用法庭科学思维和技术手段进行观察、分析、判断并加以解决。
四、培养方法
(一)教学方式以课程讲授与研讨为主,同时注重和加强实习活动,着重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
(二)建立导师聘任制。导师应当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司法鉴定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之内完成学生与导师的确定工作。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司法鉴定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应当着重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五、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1.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的内容应当就司法鉴定实务问题进行法学理论上的深入讨论,以检验学生运用法庭科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综合能力。法律硕士导师应当根据学生的选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开题后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2.开题
学位论文应当进行开题,由3名教师组成论文开题答辩小组,对学生的硕士论文选题及其基本思路进行学术指导。
3.内容与形式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当以法律实务(法庭科学方向)研究为主要内容,可以采用学术论文的形式,亦可以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4.评阅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之写作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题有理论研究和实务意义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该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体现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论文选题的层次,能够做到分析深入且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的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这个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论文写作应当资料充分且引文注释要规范;
5.研究方法
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对论文选题展开研究,主要方法可以包括: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值分析方法等;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6.语言与字数要求
学位论文应当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
六、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由一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可以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庭科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