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进一步深西北大学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精神,2017年西北大学分别以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为试点进行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及质量评价体系改革,针对不同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分类制定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特定职业领域相适应的学位论文质量评价标准。此次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导师与研究生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学术规范意识,为构建完善包括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在内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监督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校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2018年以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软件工程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领域为试点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请以上培养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及相关教指委的要求,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西北大学专业学位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西北大学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素 |
权重 |
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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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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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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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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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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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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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90;良好:89-75;合格:74-60;不合格:≤59。
以上就是关于西北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及质量评价体系,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