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如因回生源地落户需要报到证,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结业证复印件,在一年内(以结业证上日期为准)可申请有“结业”字样的报到证。办理去往单位就业的学生,可凭结业证复印件、签好的就业协议书、有效的接收函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该结业生的证明,在一年内(以结业证上日期为准)申请办理有“结业”字样的报到证。
办理对象 |
延期毕业(含2+2延期毕业)、结业换毕业,双学位、双专业毕业 |
办理依据 |
粤教毕函〔2016〕15号文 |
办理条件 |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结业生或延期毕业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于一年内(以毕业证上日期为准)到南校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如毕业时间超过一年,又不办理相关派遣手续的,则不给予办理去用人单位派遣手续,毕业生户口、档案回生源地。 |
所需材料 |
申请派回生源地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提交:1.毕业证复印件;2.《中山大学毕业生派遣申请表》 申请派往签约单位须提交:1.毕业证复印件;2.《中山大学毕业生派遣申请表》;3.已签定的协议书;4.有效的接收函复印件(具有一级人事权的单位不需要接收函) |
办事程序 |
由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将材料送至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7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每月一次统一前往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递交材料后可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career.sysu.edu.cn)-就业管理栏目或中山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已出报到证。 |
咨询电话 |
本科生:020-84111791;研究生:020-84112080 本科生:jyzx@mail.sysu.edu.cn 研究生:jyzxyjs@mail.sysu.edu.cn |
受理时间 |
每周五(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办理期限 |
收到材料后一月内 |
领取程序 |
已出新报到证的每周五(节假日除外)凭身份证来中心领取;如需代领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代办事项)、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后续程序 |
拿到报到证后沿中间虚线裁开。下方白联应放入档案袋(档案馆在东校园)咨询电话020-39332241;若户口入学时迁入中大,凭上方蓝(红)联到所在校区(园)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珠海校区学生在南校园保卫办处办理);否则,直接凭报到证去报到。 |
说明 |
本流程自2017年7月13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