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掌握会计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能够承担较复杂的会计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二、学习年限: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正常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该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筹)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培养方式:
(一)紧密结合会计职业背景,以培养创新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校内和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二)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三)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完成学位论文。
(四)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实践学习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参照《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执行,综合考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五)跨领域或根据其他规定需补修课程的,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确定,记入考核成绩,但不记学分。
四、专业实践:
(一)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计专业实践,其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深圳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点与若干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实质性实践基地,突出实践教学,加大实践教学学分比重。
(三)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四)深圳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将对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个人培养计划
为保证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结束前,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将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共同拟订并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并根据研究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六、课程免修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七、考核方式
(一)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
(四)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五)根据会计专业学位特点,考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模拟答辩等灵活的形式,但须做好考试记录。
(六)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按通过、不通过记录。
八、学位论文
(一) 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论文首先要进行开题,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论文工作计划等。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评审提供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二)会计专业硕士的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会计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形式可多种多样。可以采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咨询等多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有关学术规范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诺,导师负责。论文撰写要求参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九、毕业与学位申请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以上就是对于深圳大学会计硕士(MPAcc)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与我们网站的老师进行线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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