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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MD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步骤是什么?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8-09-30 09: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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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拟于2018年下半年进行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研究生(指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MD),关注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栏“各类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关注毕业申请、资格审查、论文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等具体时间节点。

  拟于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下半年申请答辩的在职MD,须于9月10-15日前提交毕业申请;学位(答辩)论文须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自2018年下半年起,先提交大论文,再从中抽检MD的盲审名单,盲审名单在10月15日前后公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20-30日。具体详情可参照链接。

  2018年度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考核、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

  一、完善个人信息(3月10日前或者10月9日前):

  1、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修改”,将个人信息认真填写后提交保存。(登录名是学号,密码是出生日期,如19700201)

  2、毕业申请(登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毕业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注:临床训练情况不要填写,论文题目为学位大论题目,上半年3月10日前完成填报,3月15日前公布盲审名单!下半年9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申请填报,采用所有拟申请答辩人员先提交盲审格式的大论文再从中抽检盲审名单的做法。盲审名单于10月15日前后公布!

  3、如入学时没有集中采集照片,必须去指定的地点进行图像采集:上海路203号,江苏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图像采集部。一般不用领取,如已经领取:

  (1)将电子照片发到信箱;发送照片时请用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并注明学号、专业、导师。

  (2)将冲印好的5张相片于答辩结束后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3)照片上有名字、学号。

  4、缴清学费

  5、如申请答辩时,文章尚未发表,可受理答辩事宜。答辩后发“结业证书”,结业后2年内需提交符合条件的文章申请学位(入学8年内),过期将不再讨论学位授予事宜。

  二、资格审查(须携带“毕业资格审核表”,上半年于3月10日(下半年于9月10日)前完成填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自己打印)。时间:4月1日—4月10日或者10月20日-10月31日(工作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清单: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2、硕士学位原件与复印件一份(需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A4纸复印)

  3、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4、培养计划一份

  5、中期考核记录表一份。

  6、临床技能训练及考核手册一份(先请学院审核盖章,再交培养办审核)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8、需发表1篇MEDLINE或SCI收录论著;综述、论文摘要包括国际国内会议摘要或论文录用通知均不能替代正式发表的论著。所发表文章署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2)导师为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第10条

  10、中级及以上医疗职称证书复印件

  11、成绩单原件一份(培养办领取,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A221室,电话86869226;自己复印备用)

  12、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担任代理主治医师鉴定表(“学位”--“表格下载”)(联合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不需要)

  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必须担任不少于一年的代理主治医师工作。协助负责科内医疗教学工作、管理及参加院内会诊,指导下级医师诊治、抢救病人、查房、书写病历,并组织有关的病例讨论。代主治医师工作结束时,要填写工作总结表,上级医师和科主任需做出正确的评价。

  13、学习期间的缴费发票复印件(发票领取到研究生院综合办)。

  14、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声明表

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声明表.docx(“学位”--“表格下载”)、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光盘)、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办法.pdf

  15、授予学位归档材料清单(“学位”--“表格下载”)。注:姓名、专业、导师、手机号码请打印、不要手填。

  三、以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提交技能考核申请(登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技能考核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打印“技能考核申请表”)

  下载并打印以下材料后到学位办盖章确认(须携带“技能考核申请表”):

  1、技能考核委员会聘书(“学位”--“表格下载”)

  2、临床医学博士生临床工作能力考核成绩评定汇总表(“学位”--“表格下载”)

  3、申请学位时已经是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无需专门组织技能考核委员会考核,直接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通过论文评审后,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评定汇总表”,然后进行论文答辩。

  4、联合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不需要技能考核环节。

  四、未被抽检盲审的MD研究生,主治以下职称者技能考核通过后,方可将学位论文送3位及以上专家评审,主治及以上职称者直接将学位论文送3位及以上专家评审:

  下载并打印以下材料后到学位办盖章确认(主治以下职称者须携带“临床医学博士生临床工作能力考核成绩评定汇总表”)

  1、评阅人聘书(“学位”--“表格下载”)

  2、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表格下载”,导师所属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学位办盖章有效)

  3、学位论文自评表(“学位”--“表格下载”)

  五、论文盲审

  (一)被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

  1、盲审学位论文制作要求

  (1)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

  (2)论文中任何地方均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等有关信息。

  (3)删去致谢页,论文正文必须正反面印制。

  (4)研究生发表论文注明是第几作者即可,不要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

  (5)学位论文封面采用盲审封面,扉页不要,其余格式与正常学位论文相同。

  (6)送审论文封面的编号不用填写。(颜色请用“白底黑字”)

  2、《MD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制作要求

  (1)除封面及最后一页外,其余均双面打印;

  (2)封面的学位论文编号不用填写;

  (3)“作者自评部份”(共两页)需要认真填写;“主要研究成果的发表或获奖情况”必须填写博士在读期间的成果。

  (4)一律用A4纸打印,手写无效。

  (5)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线在左侧,装订要整齐。

  3、递交材料要求

  (1)时间:上半年在4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下半年在10月9-10日。

  (2)毕业资格审核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自己打印)和《南京医科大学MD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

  (3)符合要求《MD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3份;

  (4)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3本;

  (5)盲审论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6)符合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3份;电子版的送审学位大论文、匿名评阅书的word、pdf格式各一份,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打包压缩,上半年于4月10日(下半年于10月10日)前发送至学校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学号_姓名_专业”,学位论文文件名为:“学号_学位论文_论文题目”,评阅书文件名为:“学号_评阅书_论文题目”)

  4、递交盲审材料时间要求(非常重要)★

  (1)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分两个时间段集中送审,即参加上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在4月10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参加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于10月10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自动滚入下一个送审时间段。

  (2)2018年度,研究生院于6月1日至6月8日和12月1日至12月8日分两次集中受理学位申请。(答辩通过,并且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已经发表或者已经有清样方可申请学位);

  (3)特别提醒:如果学位论文没有及时交研究生院,必将影响答辩时间,进而影响到学位申请时间。例如,如果没有及时在6月8日前递交学位申请材料,就不能在上半年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上讨论学位授予问题,而只能在下半年讨论,势必影响研究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无法获得毕业和学位证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即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六、答辩申请:进入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中的“答辩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自己打印“答辩申请表”后,签字盖章完整。

  下载并打印以下材料后到学位办盖章确认(须携带“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自评表”和“论文评阅意见书”):

  1、答辩委员会聘书(“学位”--“表格下载”)

  2、答辩表决票(“学位”--“表格下载”)

  3、学位申请表(“学位”--“表格下载”)

  4、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学位”--“表格下载”)

  5、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学位”--“表格下载”)

  七、答辩结果录入★

  答辩结束后,进行学生答辩结果录入(登陆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学生答辩结果录入”,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请提醒学位办进行审核。答辩结果未录入者,系统将自动认定答辩未通过,研究生不得毕业)

  八、发表论文登记和科研成果登记★

  1、只能有1篇论著选择“将此篇文章作为学位论文提交”。如果没有选择,则系统会自动认定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尚未发表,不得讨论学位。

  2、刊物年号:直接填写年份,如2018,不能填写“2018年”;

  3、刊物卷号:直接填写卷号,如28,不能填写“28卷”;

  4、刊物期号:直接填写期号,如11,不能填写“11期”;

  5、开始页数和结束页数:直接填写页码,如321,不能填写“321页”;

  九、学位申请 (递交学位申请材料时间为6月1日-6月8日或者12月1日-12月8日,节假日顺延)

  1、学位论文3本

  (1)论文格式及独创性声明(“学位”--“表格下载”--“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

  (2)导师签名必须齐全;

  (3)3本均放在档案袋中。

  2、学位论文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文件名:学号+姓名,PDF格式,如20152716王亮亮)

  3、发表论著原件1份与复印件2份

  (1)必须是论著,包括主题词,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2)复印件要求有杂志封面、目录,并在封面左上方标注学号和姓名;在封面右上方标注影响因子;

  (3)发表的SCI文章(仅有录用通知和接收函不受理学位申请),如无杂志原件,则要求:

  A.在网上能查询到发表的文章;

  B.将网页复制下来。参考步骤:(a)按下PrScrn键;(b)打开powerpoint,粘帖;(c)按右键,图片另存为:学号+姓名.jpg(如20152699张三.jpg);(d)用A4纸打印图片2份;(e)在左上方标注学号和姓名;在封面右上方标注影响因子;

  C.打印的图片必须包含以下信息:(a)申请人姓名及标注的第一单位;(b)第一通讯作者姓名及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

  (4)2份复印件均放档案袋中;

  (5)如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多篇论著,只要求提供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但在系统中的学位论文登记中需都登记。

  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份

  5、原始记录、实验数据和统计资料一套(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

  6、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学位”-“表格下载”)

  7、答辩表决票(5份或7份)

  8、学位申请书(“学位”--“表格下载”,一式两份,均为原件;可以打印;必须亲笔签名,不得复印)

  9、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单独的一张纸)

  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交齐,否则不予以接受。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完成培养计划中全部学位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完成一定教学工作量及临床实践;完备提交上述材料后方能办理答辩手续。

  2、技能考核委员会组成按照以下规定:

  (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考核委员会由5 名具有临床医学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临床医学的正高职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2名,外单位专家2名)。

  (2)导师不得参加技能考核委员会,但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加技能考核委员会。

  3、论文评阅及要求(未抽检到盲审的人员,大论文需要送审。)

  (1)论文评阅要求3位以上副高职专家,其中正高职专家不少于2位,其中至少1位是博士研究生导师, 并且有不少于1位校外专家;

  (2)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但指导小组成员可以作为论文评阅人。

  (3)评阅意见中有一位专家不同意答辩,本次即不能进行答辩。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论文评阅。

  (4)论文评阅后至少3个工作日后方可答辩(技能考核)。

  (5)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研究生院根据专家评阅意见作出能否进行论文答辩的决定。

  4、答辩委员会组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必须为单数),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并且有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最多只能有一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且不能为主席。

  (2)导师不得参加答辩委员会,但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技能考核及答辩地点:一律在我校(包括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5、答辩程序: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宣布论文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导师、研究生姓名,并委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2)主席介绍参加论文答辩会全体成员的姓名、职称和专长。

  (3)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包括简历、学位课程成绩、论文题目、学术水平及各方面的表现。

  (4)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情况。

  (5)研究生宣读论文,30-40分钟。

  (6)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所提问题逐一回答。

  (7)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导师回避)。

  (8)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形成决议、主席宣读决议。

  (9)散会

  6、研究生院学位办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A219室;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步骤是什么?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可u发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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