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关系工作主要安排在3月初和9月初两次集中进行。
2018年3月及以前已入学但尚未建立导师关系的同等学力研究生,或已在学校授权举办的课程班(以下简称“课程班”)取得结业证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8:30-15:30)携带《同等学力建立导师关系登记表》到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1018室进行办理。
个人办理流程:
1.下载并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2017版)》,并由导师签字,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2.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表格到学校行政楼1018室报到,领取《学位培养二阶段进修费交款通知单》缴费。课程班学员请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
3.学位办在集中办理完成后将《同等学力建立导师关系登记表》原件返回学院由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个人留存,用于日后学位申请,需将复印件交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为规范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学校集中办理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关系手续,请有关人员及时联系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避免延误开题、中期和答辩等学位培养过程。
以上就是关于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如何跟导师建立关系?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