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连民族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的通知已经发布,各单位: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340号)(详见附件)要求,现将我校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回国后为祖国建设服务。
2.热爱本职工作,教师来校工作满两年后方可申请。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要求。
4.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优先推荐。
5.符合有关项目选拔的具体要求。
二、选派程序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前,先填写《大连民族大学进修学习审批表》,并注明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时间和是否需要进行语言培训,报送推选单位审批。
2.推选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以及是否影响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网)要求,选择留学项目及留学身份,认真填报网上信息。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准备两份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到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时间要求
1.申请人在2018年1月5日1700前将《大连民族大学进修学习审批表》和推选单位推荐意见报人才工作办公室综A725室。
2.1月6日至8日,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
3.1月10日1700前,选派人员填报网上信息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308室。
四、联系人及方式
人才办联系人:徐娟
电话:87656138(内线5138)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孟颖
电话:87924855(内线5855)
电子邮件:my@dln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以上就是大连民族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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