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天津农学院的在职研究生注意啦!近日,天津农学院公布了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流程。想要申硕的在职研究生请记住以下时间,不要耽误了自己的拿硕士学位证书。
据在职研究生考试网了解,错过了今年的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或申硕失败,只有等到明年重新申硕。
2018年天津农学院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 管理部门 | 工 作 职 责 | 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需提供材料 |
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 2018.3月初 | 向指导教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学位论文格式按《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 | 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按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和修改意见、并指导修改。 | ||
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中旬 | 研究生根据论文做好PPT,由各学科组织预答辩。 | (论文必须完稿,市教委抽审) | 各二级学院学术负责人和学研办 | 各学科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束后应当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写出学术评语,并及时将此表返回硕士生,以便论文修改。 | 《申请答辩学生情况汇总表》 |
论文修改 | 3月下旬 | 预答辩后应依据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预答辩委员会和导师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学科组和二级学院审核,方可参加论文盲评评阅。 | 指导教师 | 对学生在预答辩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指正并指导论文的再次修改。 | ||
送审盲评、答辩资格审查 | 4月初 | 1.论文封面应隐去作者姓名、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号等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处论文作者处不要签名 2.报送学位论文2份;《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情况表》、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发表接收函,英语六级成绩单及复印件至学研办。 |
1.学位论文2份(正反面) 2.《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情况表》 3.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份或发表接收函 4. 英语六级成绩单及复印件 |
学研办 | 1.聘请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外校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匿名评阅。 2.学研办接收专家意见后,将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反馈给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并公布评阅情况和答辩资格审查情况。 |
1.《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 2.汇总本二级学院毕业生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英语六级成绩单及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
论文定稿和答辩准备 | 5月中旬 | 毕业研究生论文评阅通过后应按论文评阅中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填写《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学科组、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 1.《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2.《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3.《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 |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 | 1.向学研办提交《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审核表》 2.做好答辩会议准备工作 |
1.《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审核表》 |
论文答辩 | 6月初 | 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报告时间为30分钟左右;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来宾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答辩采用应急性答辩,即每一个提问者的问题提完后,答辩人应马上回答。 | 各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 | 1.各二级学院在论文答辩前1周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 《天津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包含《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 | |
2、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有一位外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本校相近学科和本学科的专家5-7人组成。设答辩秘书一人。 | ||||||
3.答辩会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中提出的问题及回答情况、答辩委员会决议(包括论文评语、评分和表决结果)等填入《论文答辩记录》中,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申请人的其它有关材料交送毕业生所在的二级学院。 | ||||||
各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学位 | 6月中旬 | 已通过论文答辩 | 各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 1.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答辩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其学位做出决定,经主席签字,连同有关材料和汇总表送交学研办。学研办对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整理并报送答辩材料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
学位授予 准备工作 |
6月中旬 | 1报送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正式定稿并装订成册)4份及其他归档材料(见档案表) 2.录入“个人毕业信息” |
学研办 | 1.整理、准备学位评审材料 2.筹备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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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 | 6月中下旬 | 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研办 |
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后,经主席签字,由学研办向申请学位者发出授予学位通知。 | |||
毕业前准备 | 6月下旬 | 毕业生在各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 校办 | 毕业典礼准备工作(照相安排及发放学位服) | ||
毕业典礼 | 6月下旬 | 校办学研办 | 收回学位服 | |||
人事档案寄送 | 7月初 | 学生处二级学院 | 向用人单位寄送毕业生人事档案 | |||
天津农学院在职研究生论文审查规则:
1、合格。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15%者,论文直接提交外审,其论文修改说明或解释说明由导师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意见。
2、需修改。15%<复制比<50%者,导师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复检。
3、不合格。复检论文的复制比仍>15%者或论文第一次检测复制比>50%者,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导研究生作重大修改,且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
注意:2018年天津农学院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流程截至时间是:2018年3月初-2018年7月初,请大家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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