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在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结构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10个学科专业,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及录取按以下规定进行。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结构工程、思想政治教育
1、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2、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及招生名额(每专业5人),择优录取。
3、培养与管理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管理由长安大学研究生部组织,并按照长安大学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
培养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不脱产学习,但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课程学习总学分为32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分修满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硕士论文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学制2.5年,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4年。
4、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长安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长安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