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获得学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学术称号要求, 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成绩达到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授与并得到国家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根据去年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学位证书。与以往国家颁发的学位证书相比,北大学位证书按照现行规定不再使用国徽图案,改为北京大学标识;证书正文中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位改为“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北京大学自主设计的学位证书 2016年1月5日正式亮相。新学位证书融合了北大和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设计中文正本学位证书时,还同步设计了英文副本。下周一,千余名北大毕业生将首批获得北京大学自主设计的学位证书。
常识:博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博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粉红色,同时印有授予博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