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简称CUEB)创建于1956年,六十余年来,学校以培养“崇德尚能,经世济民”之才为己任,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重点学科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我校在财经类院校中位列全国专业学科水平第七。
为适应北京地区以及国内各行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法学院举办民商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
一、研究方向
◆民商法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从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的需要出发,培养理论功底扎实、知识面宽、具备一定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专业培养特色以及自身的优势
我校民商法学特色鲜明,依托我校财经类优势学科,致力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道路,在强调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同时,注重开展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我校民商法学的主要优势在于研究方向全面,涉及到民商法各领域,并且均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民商法学师资力量雄厚,年龄结构合理,发展后劲强大,6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均毕业于国内著名高等学府。近年来,学术带头人米新丽教授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课题,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其他专业骨干教师也在众多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在核心、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民商法学立足北京,积极服务于首都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与北京市各级各类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凸现出了明显的区域优势。
四、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学位必修课和研究方向选修课。)
学位必修课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合同法、公司法
研究方向选修课有:金融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理论
五、申请入学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不申请硕士学位者)。
2.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3. 学费:18000元(不含教材费,教材可自行购买)。对于退学者,在开课一个月内,可全额返还学费;开课一个月后申请退学的不再返还学费。(考试费及学位申请费另行收取)
4. 交费后正式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六、报名与授课地点
上课时间:每年3月初、9月初开学。(每星期六或星期日上课)
学 制:1.5年
七、证书授予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1、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颁发金融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同等学力硕士申请有关规定:符合资格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员,可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①通过研究生院五门校考;②通过国家5月同等学力两科(外语、专业综合)统一联考;③通过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