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简称CUEB)创建于1956年,六十余年来,学校以培养“崇德尚能,经世济民”之才为己任,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重点学科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我校在财经类院校中位列全国专业学科水平第七。
为适应北京地区以及国内各行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法学院举办民商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
一、研究方向
◆经济法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从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的需要出发,培养理论功底扎实、知识面宽、具有一定研究能力、适应二十一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专业培养特色以及自身的优势
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最早设立于1983年,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专业学生,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198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历史上拥有一批著名老一代法学专家、学者,如戴凤岐教授、沈雯辉教授等等,他们是我国经济法专业的先驱者,在经济法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使我校经济法专业在财经院校经济法学科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2001年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被批准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经过多年的重点建设,经济法学科在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涌现出了一大批在经济法学界具有较高声誉的知名学者。经济法专业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3人;数位教师曾到美国、英国等国家知名大学留学或者作访问学者。多位教师在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会、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北京市环境保护法学会、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职。
四、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学位必修课和研究方向选修课。)
学位必修课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基础理论、刑法学、金融法、公司法。
研究方向选修课有:民法学、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
五、申请入学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不申请硕士学位者)。
2.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3. 学费:18000元(不含教材费,教材可自行购买)。对于退学者,在开课一个月内,可全额返还学费;开课一个月后申请退学的不再返还学费。(考试费及学位申请费另行收取)
4. 交费后正式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六、报名与授课地点
上课时间:每年3月初、9月初开学。(每星期六或星期日上课)
学 制:1.5年
七、证书授予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1、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颁发金融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同等学力硕士申请有关规定:符合资格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员,可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①通过研究生院五门校考;②通过国家5月同等学力两科(外语、专业综合)统一联考;③通过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