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一、学院及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的全国重点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主要学院之一。学院于2002年6月在原经济法系的基础上整合成立,设有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和社会法六个博士点和硕士点,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院的教学科研按照“面向经济建设,贴近法律职业”的思路,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实行多学科交叉协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特色和风格,教学科研水平位于国内前列。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中国政法大学培训学院特举办民商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民商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工作由中国政法大学培训学院具体负责,集中学校优势办学资源,全面开展同等学力办学工作。培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学、统一管理,培训按学科专业进行系统化培养。
二、课程安排
民商法学专业课程设置 | ||
公共课 (第一学年) |
公共学位课 | 英语、习近平法治思想; |
学位基础课 | 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 | |
专业课 (第二学年) |
学位专业课 | 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含合同法)、商法(公司与证券法); |
专业选修课 | 婚姻家庭法、侵权法、破产与重整法、电子商务法、保险法、信托法、民法前沿问题研讨、商法前沿问题研讨。 |
注:具体参照实际教学
三、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2年
2、采取网络授课和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不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但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学员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髙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
五、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六、教学特色
1、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的辅导课程,提升学员通过考试的能力。
2、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
3、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通过以上各环节,最终实现全面提高学员申硕率的培养目标。
七、申硕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一般认定标准为:公开发表一篇不低于3000字的法学专业论文)。
3、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
4、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
5、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考核),修满相应学分,获得结业证书。
6、申请人自资审之日起五年之内通过国考和完成答辩;且最后一个学分获得之日起一年半之内完成答辩;上述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八、缴费时间
阶段 | 缴费时间 | 缴费金额 | 缴费方式 |
第一学年 | 报名成功后缴纳 | 25000元 | 中国政法大学 统一支付平台 |
第二学年 | 第二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缴纳 | 20000元 | |
第三学年 | 第三学年开学后缴纳 | 10000元 |
(注:学员在第二学年完成相关学业后可以办理结业手续;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第三年 费用;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第三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