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4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其它材料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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