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流程介绍
一、 同等学力博士申请学位相关流程:
1、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在四年之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规定的统一水平考试;
3、在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博士相关学位论文,提出相关论文答辩的相关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相关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辫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博士学位。
二、国家统一水平考试通过成绩的相关要求。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分数不低于18,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分数不低于16;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所需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将申请人的上述材料收齐之后,对确定其具有申请资格,会根据三个方面确定该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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