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已经发布,各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27号)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切实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流程说明:
1、参评对象:2015、2016、2017级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含因休学而纳入相应年级的研究生)。其中已获得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但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荣誉,不再享受奖励金。
2、2015、2016级满足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自行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专业所在学院; 博士研究生无需提交申请但需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2017级硕士研究生无需提交申请,由各学院根据当年的招生录取库,除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他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列参评,并按录取专业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名确定获奖等级。
3、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确定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4、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5、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内发文。
6、证书制作、奖金发放。
各院系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桂电研〔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情况自行设定本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据此评选。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
博士研究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生,不分等级10000元/人;
2015、2016级硕士研究生获奖总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8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5%,二等奖比例为25%,三等奖比例为40%。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
2017级硕士研究生获奖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0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5%,二等奖比例为25%,三等奖比例为60%。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差的;
(二)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请病、事假或休学超过3个月的;
(四)中途申请暂时停学的,现处在停学期间的;
(五)因私出国留学的;
(六)其他情况,须停发奖学金或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的。
四、特别提示:
如参评学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本次评奖资格,并酌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时间安排:
1、10月13日--11月5日: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各院系按流程组织评审,确定评优学生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11月6日: 各学院将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11月7日-11月12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公示;
4、11月13日-11月18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内发文;
5、11月19日—11月26日:财务划拨经费,证书发放。
六、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压缩文件以“2017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XX学院”命名):
① 2017年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按获奖等级及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② 2017年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分年级、分专业);
③ 2017年XX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④ 2017年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
⑤ 2017年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纸质版材料(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① 电子版材料①-⑤的纸质版,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② 按照汇总表上推荐名单的先后顺序排列的所有获奖学生申请材料(支撑材料中已发表论文只需要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
备注:装订封面请用浅蓝色皮纹纸,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可以分册装订以(一)、(二)、(三)等做标注,封面目录模板见附件(请注意将模板其中“XX学院”改为所在学院名称的全称)。
联系人:于立娟,联系电话:2310502,办公地点:2教2409。
以上就是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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