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各有关单位、全体博士后:现转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有关要求做好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工作。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介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 1985 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截至2017年,资助金额总计38.5亿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7万余人。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和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为指引,努力提升资助工作的针对性,继续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品牌影响力。2018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工作两批次、特别资助工作一批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一批次,继续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共同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二、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8 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资助计划”),对在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不含这些地区的部队设站单位,中央直属高校,985、211大学及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优先对所申请项目与倾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西部资助计划”与当批次面上资助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不需单独申请。2018 年拟资助100人,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了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研究创新能力,对其中一部分非常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经过专家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两轮评议确定资助对象。2018 年拟资助约960人 ,资助标准为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出版物统一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18 年度拟资助出版专著 30 部左右,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 5 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申请上半年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年度特别资助。
6.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各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 1/10 推荐;不足 10 人的,推荐 1 人。各省(市、区)推荐名额为所辖全部工作站在站人数的1/10;不足10人的,推荐1人。军队系统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为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不足10人的,推荐1人。各部门、单位的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据实核定,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明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在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且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提出申请。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应不少于 15 万字,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四、校内申请提交时间(仅限当天,逾期不候)
1.第63批面上资助:2月26日(星期一)
2.第64批面上资助:9月5日(星期三)
3.第11批特别资助:3月9日(星期五)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5月25日(星期五)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与博士后进出站管理系统一致,若忘记账号密码的请按网页上的指引自行找回,人事处博管办也无法获知博士后的密码),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并提交至人事处博管办审核(上传保存后还要点击“提交”按钮,博管办才能在系统里查看到该申请信息);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上交人事处博管办。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纸质申请书“申请人承诺”栏,2份均需由申请人亲笔签字;“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其中1份需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并非博士后工作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另1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留给学校人事处签字盖章)。
2.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另外1名同行专家填写(共2人,每人单独一张纸,切勿把2份专家推荐意见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3套(含原件)一并上交人事处博管办。其中1套原件单独上交,另外2套复印件分别附在2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后面合并装订。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人事处博管办,申请人需向人事处博管办提出申请,由人事处博管办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二)特别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与博士后进出站管理系统一致,若忘记账号密码的请按网页上的指引自行找回,人事处博管办也无法获知博士后的账号密码),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并提交至人事处博管办审核(上传保存后还要点击“提交”按钮,博管办才能在系统里查看到该申请信息);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0份上交人事处博管办(因特别资助有申报指标限制,须召开校内专家评审会遴选推荐,此份数包括了上会材料份数)。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纸质申请书“申请人承诺”栏,20份均需由申请人亲笔签字;“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其中18份需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并非博士后工作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原件,其余复印件即可),另2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留给学校人事处签字盖章)。
2.申请人须上交纸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般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一式3套上交人事处博管办,每套单独装订成册(切勿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合并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证明材料需参照模板制作目录(详见附件:《特别资助申报证明材料规范》),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人事处博管办,申请人需向人事处博管办提出申请,由人事处博管办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5.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校内遴选推荐表》,并将电子版表格发至联系邮箱,此表无须提交纸质版。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
2.将专著书稿、《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以 PDF 格式刻录光盘2张,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3.委托专业机构(学校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一式2份,一份为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
4.将光盘、查重报告上交人事处博管办,同时将《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六、评审工作
(一)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
对面上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议。其中,军队系统、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材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委托军队系统单独组织专家会议评议。
对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先组织专家通讯评议,再组织专家会议评议。其中,军队系统非医学专业领域、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材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委托军队系统单独组织专家会议评议。
专家评议均采取网上评议。其中专家通讯评议采取匿名评议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等信息。
评审专家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数据库中随机选聘。
1.专家通讯评议
具体程序: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从评审专家数据库中根据二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7名同行专家。
(3) 评审专家根据通讯评议标准(表1、表2),按百分制打分。
(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核对评审专家评分,以体操计分法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并按得分高低在评审学科组内进行排序。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当批次资助比例,在各评审学科组中按照分数高低确定拟资助人员(面上资助),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员(特别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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