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成果。学业奖学金每年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万、0.6万、0.3万元的奖励。
广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年20000元。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覆盖面一般为40%。具体奖励标准和覆盖面各校略有不同,以广州大学最新规定为准。
其他奖学金:广州大学还可能设置诸如单项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等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具体名额和奖励标准需参照广州大学的最新规定。
“三助”岗位津贴:广州大学设置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并给予一定津贴。
广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参评对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且档案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
评选条件:思想和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并取得一定成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关心集体;在评奖学年,必须通过所有课程(含选修课)。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各类处分及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系、所、中心)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在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无故未按时缴纳学费者。
总的来说,广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的评定标准和流程可咨询广州大学相关部门或在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