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河北科技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求由省级教育招生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办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
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考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每年以官方发布最终时间为标准)。
五、学费及学制
学费35000元/人,学制为2.5年
六、招生类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以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非全日制为2.5—5年。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目前已有工作,且又不与工作单位脱离关系的考生报名时务必选择定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档案管理方面与全日制执行相同的管理办法。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