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教育硕士
从考试算起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商管理硕士
从考试算起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法律硕士
从考试算起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程硕士
从考试算起三年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等5领域的考生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7个学科方向要求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25分,外语不低于30分;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20分;
法律硕士: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72分,外语不低于30分;
工程硕士:要求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90分,具体各专业的分数线由各招生学院研究制定。
我校今年不招收调剂生(教育硕士除外),包括其他省市院校在深圳办学也不允许调剂。不同专业类别(领域)之间不能进行调剂。
三、考生需上交材料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为考生在学位网系统中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并在上面签名)
(3)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签署“诚信声明”;
四、复试时间与内容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由各招生学院单独组织实施,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具体的考试时间与地点请咨询各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政治理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政治理论、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宜
1、因考生提供虚假相信,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通过,导致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最后,请在职研究生考生达到深圳大学复试资格分数线的考生,保持通讯正常,近期各招生学院将会以电话、email或邮寄形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