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直属于中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建有中国书院博物馆、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是一所历史悠久、蜚声中外的综合类研究型大学,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和金砖国家网络大学等国际组织重要成员,AMBA国际认证成员。
★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
★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通用中国PACE教育推进伙伴计划
★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
★综合性大学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
一、学院及学科简介
1949年湖南大学成立教育学院。1981建立高等教育研究室,恢复教育科学研究,1987年更名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学院于1998年设立“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是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03年设立“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设立“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综合性大学中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2013年正式通过了“教育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授权资格。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教育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使其具有既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又能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解决教育管理实践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两年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学位者。
四、就业方向
国内教育学硕士就业方向有:普通高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政府单位,出版社、报社,互联网教育企业,各类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
五、课程安排
六、授课安排
1、学习年限:2-4年
2、上课地点:湖南大学校内
3、上课时间:根据学员情况,寒暑假集中上课或周一至周五上课。
七、获得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发放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教育学硕士学位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5月份申硕考试和论文答辩,按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1、报名费200元,校园卡办理费20元,学费16000元,教材费2000元,学费与教材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同等学力学位评审费按申硕当年学校核定的标准收取,学位评审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
3、缴款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财务处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工作日可刷卡,每周二下午除外)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 号:1901 0082 0901 4408 107
开 户 行:长沙市工商银行枫林支行
汇款用途:教科院同等学力课程**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九、报名流程
1、学员填写《在职同等学力人员修读教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100K以内电子照片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学校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系统认证,审查通过后,发送录取通知。
3、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4、按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办理报到,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5、计划开班时间:7月中下旬。
6、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财院校区)行政楼502室
十、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1069-09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4层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