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哈尔滨工程大学源自1953年创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陈赓大将为首任院长,毛泽东主席为学院颁发《训词》,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6年退出军队序列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学院。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为主体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哈船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工程)。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初试要求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24日。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选一)
(3)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4)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
复试笔试科目:法学。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学校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
六、学制、学费、学习方式
学制为3年,学费1.6万元/生每年(按学制收取)。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