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概念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素质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对某人学术研究能力的相关认可,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相关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相关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相关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相关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相关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的,也不一定能够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
在职研究生不是学历教育。学位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后,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术水平及学习能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下,学历存在一定的意义,但对于更高层次的以学术研究为主的硕士(博士)教育来说,学位本身比学历更有说服力。西方教育,都没有学历一说,完成一个阶段的学习,具备相应能力才能获取相应学位。可见学历只是中国教育体系下的产物,学位才是必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