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优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郑东校区、文北校区和文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文献资源总量1102.6万册(种),其中纸质文献258.85万册、电子资源843.7万种。校园四季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教学、科研设施齐全,文化氛围浓厚,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26300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2600余人。
二、报名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农业(0951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审计(125700)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专业,或有计算机、数学等专业背景。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四条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三、初试要求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办法、时间、地点、方式、科目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五、调剂与录取
调剂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六、专业、学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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