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
1.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完成学位论文后,申请人在办理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还应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学位介绍信。
(2)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及中英文摘要各五份。
(3)申请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成绩与学分。
(4)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5)至少一篇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至少一项与申请专业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6)两位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专家(含申请人的指导教师)的推荐信。
两位推荐人须了解申请人所提交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或曾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导师,另一位应是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2.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政治、品德、业务、学术水平等方面的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受理其学位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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