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素质,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学位办[1996]29号文),我校常年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所报考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前湖校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403室)办理采集二代身份证及指纹信息手续,并进行现场拍照。
3、带好3张彩色一寸照片(用于学生证及相关表格)。
4、正常工作时间均可报名(星期二下午除外)。
三、费用标准
报名费100元;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学费标准为:经济管理学院16000元,体育与教育学院10000元,其它学院12000元;学位论文阶段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